资讯|国家电网在行动:降低用电成本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
发布日期:
2020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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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从全国情况看,除湖北省外的各省(区、市)正逐步复工复产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、共渡难关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2日发布了《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0〕258号)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国家电网以最快速度、最有力行动,落实了《通知》要求,发布了相关举措。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《通知》详情:

一、政策辐射范围广,多类用户可享受优惠电价

“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,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、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。”高耗能行业包括: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、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、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。以上行业以外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、大工业电价的用户都可享受此优惠。

二、按原到户电价95%结算

“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,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(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)电费时,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%结算。”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,按照目录电价到户价的95%结算;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用户,按照参加市场化交易后的到户价的95%结算。优惠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。据统计,国家电网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%,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,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;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%,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,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。

三、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6月30日

“2020年2月7日,我委出台的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〔2020〕110号),进一步明确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。”据统计,延长“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”执行期限,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,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。

四、由价格主管部门指导,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管,确保电价红利落实到位

(一)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结合当地情况,指导电网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,加强跟踪调度,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,确保政策平稳实施。同时,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、准确解读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,增强企业信心。

(二)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,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、产业园区、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,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,增加企业获得感。

(三)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,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,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,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。

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。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,国家电网采取临时抄表措施,记录2月1日、6月30日的电量数据,逐户计算电费,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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